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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车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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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4 14:5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警正在拆除市民电动车上的雨棚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蕾 杨长喜
“加装雨棚后,骑车人的视角盲区范围会扩大,影响自身的驾驶,很多雨棚难以保证质量再加上平常风吹日晒和雨水的侵蚀,一旦发生碰撞容易造成二次伤害……”12日上午10时,在东方红大道与民权路交叉口的警亭旁,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东风中队的交警边拆除市民加装在电动车上的雨棚,边向市民解释道。
冬季来临,电动车装上了雨棚之后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晒、防雨,甚至防风,但不知,这个雨棚的危害程度远远大于那点微不足道的防护。
12月4日,市政府发布《创建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的通告:其中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擅自改装车辆外形的,特别是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车棚、挡风罩、棉手套等影响市容的,依法严格查处。
加装雨棚的行为不仅影响他人和自身的安危,也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已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行为。为了规范这些既让自己处于危险,又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随之展开了行动,对电动车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2日上午,记者来到浉河区东方红大道与民权路交叉口看到,警亭门口停满了加装了雨棚的电动车,有的交警正拿着专业拆卸工具拆除市民电动车上雨棚,有的交警则在路边拦截加装了雨棚的电动车。还有不少市民见状主动停车,要求将雨棚拆除。短短半小时的时间,就拆下了不少雨棚。
在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对《创建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的通告有所耳闻,也对严查电动车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我看到通告之后就把自家电动车上的雨棚拆除了,毕竟这样做也是为了安全着想。”市民张女士表示,也会劝说身边的人不要加装电动车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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