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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三:“地下市长”李某堂

2022-9-28 17: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5| 评论: 0

摘要: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内容,仅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曾在东莞政坛上呼风唤雨过的一些人物。他们也曾怀揣理想打算努力工作,但在为官从政的道路上逐渐被腐朽堕落思想侵蚀,丧失原则蜕变成贪污腐败分子,他们不仅用手中 ...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内容,仅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曾在东莞政坛上呼风唤雨过的一些人物。他们也曾怀揣理想打算努力工作,但在为官从政的道路上逐渐被腐朽堕落思想侵蚀,丧失原则蜕变成贪污腐败分子,他们不仅用手中权力满足了私欲,还带坏了官场风气,对东莞城市发展造成伤害留下隐患。至今,有人已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有人却仍然逍遥法外享受着贪腐而来的成果……

  已受到严惩者须痛改前非,逍遥法外者须早日自首(或遭群众检举)。故仅以此系列做为警醒和提醒,但愿能通过贪官的行为作为惩戒,但愿东莞所有官员(在职的及退休的)及时远离贪腐利益链条,尽快回归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让东莞尽早恢复良好营商环境,回归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本系列从第一篇开始,每篇讲述一个贪官的故事,大致以:一、贪官百科(背景资料简介);二、宦海沉浮(官场经历);三、现状:相关官员或利益链条;四、对东莞的危害;五、警钟长鸣等五个方面来讲解,尽可能用简捷的篇幅将贪官蜕变的过程、贪腐的方式、造成的危害等内容作个介绍。

  第一篇整理了东莞曾经的“三禁书记”刘志庚,他因为严重违纪,且受贿9817.015069万元(民间传闻其家族贪腐资产高达900多亿),被判无期徒行。

  第二篇整理了东莞曾经的政法委书记张某雄,他是东莞官场地头蛇,把控东莞官员的升降数年,被东莞市民私下比喻为“地下市委书记”。目前虽是平安退休,但是仍被东莞民众从未忘记他曾经作下的恶事及对东莞的伤害。按照国内目前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活动的开展形势,这位即使“安全”退休也迟早逃脱不了被检举揭发,被正义审判的结局!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三的主角是刘志庚和张某雄的马前卒之一李某堂,刘张二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在东莞做下了许多恶事,李某堂则是他们的爪牙,并屡建奇功,也因此平步青云,步步高升。后来,他渐渐被当地人称为“地下市长”,手中权码的加大,让他更加不可一世。纵观他在东莞的“成就”,要归功于他成功扮演了一个党性缺失、谄上骄下、表里不一的“双面人”。

  此系列里讲述内容如有遗漏之处,敬请各位读者去东莞坊间深入了解,也许会发现更多奇幻(+惊悚)的故事

一、某堂百科

  李某堂,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东莞长安人,也是农民的子女,1978年应征入伍。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底转业回原籍参加工作,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依次任职东莞长安镇、东坑镇、横沥镇、樟木头镇的镇长、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作为刘志庚和张某雄的爪牙,李某堂在樟木头镇多次完成二位领导下达的任务,并籍由此功劳终于于2013年升职,从镇级官员走到市级官员岗位,任职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逐渐走上他成为东莞市“地下市长”的发展之路。

  归根结底来讲,李某堂的事业序幕是从部队开始的。他曾经参加过为期一个月的对越自卫还击战,曾经戍守过西北,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段“辉煌”的经历,让他在后来无数次借助“从军”过的经历为自己的“身价”添砖加瓦,然而,历史是公正的,他的功过人民都会牢牢记住。即使他为此说得再煽情,在民众的眼里,无非是赎罪罢了,无非是想籍由人们对“英雄”的敬意来掩盖自己晦暗的贪腐人生。

  都说“小官巨贪”,李某堂也不例外。因为任职多位镇一把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更何况他还有保护伞——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若说在他升职的路上,张某雄鼎力支持,那在他贪腐的路上,刘志庚的提携更是功不可没。据东莞坊间消息称,早在2011年,李某堂就在香港的私家豪宅里囤积了整吨的黄金,并且经常从东莞到香港去享受“隐形富豪”的幸福生活。

  光明与黑暗,信仰与背叛,荣耀与堕落,都能从这位被东莞民众称为“地下市长”的李某堂身上和从政经历中看到。

二、某堂的宦海沉浮

  李某堂的经历可以割据成两段,一是年轻时在部队的经历(1978.02-1986.06),二是转业回到地方后的经历(1986.12-至今),在这两段经历里,他都大小是个“官”。从初到连队是一名战士,对越战争后,是班长,再后来排长直至连长,而后以连长身份转业。

  李某堂曾坦言,他当时当兵的理由很简单,觉得农村太苦了,想脱离农村,去博出一番新天地。

  都说部队是最锻炼人的。军人具有优良的传统和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勇敢的精神、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敢于拼搏的精神、舍身为人民精神的综合体现。那么,接受过战争洗礼,接受过部队教育的李某堂,能否将部队的优良传统带回到地方,并发扬光大呢?

  李某堂转业回家后,得助于当过兵的这段经历,他的起点很高,这点从他的履历可见:

  1986.06——1986.12,转业待分配;

  1986.12——1987.08,东莞市长安镇武装部干事;

  1987.08——1990.10,东莞市长安镇党委办副主任、锦厦管理区党总支部书记;

  1990.10——1992.05,东莞市长安镇党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1992.05——1993.12,东莞市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房地产公司经理(其间:1990.09—1993.08,在广东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在取得大专学历后,李某堂就开始了在东莞不同乡镇任职镇长、镇书记的升级。直到从樟木头镇党委书记上卸任进入东莞市人大,开启他的另一份职业“辉煌”。

  回到之前的问题:李某堂能否将部队的优良传统带回到地方,并发扬光大呢?

  结局很显然,李某堂没做到。作为曾经的一名战士,辜负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期望。他唯一做到的,就是借助职务之便,为自己贴上“拥军”的标签,并将由此得来的相关深得人心的荣耀紧紧攥紧在手里。为他的贪腐披上了一层极具掩饰作用的外衣。

  然而,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的所作所为,他的双面性,东莞人都知道。

  那么,李某堂是在什么时间段进入疯狂揽金模式的呢?

  从1990年到2012年,李某堂曾主政东莞东部四镇,担任长安镇党委书记等职务5年,东坑镇党委书记3年,横沥镇党委书记5年,樟木头镇党委书记4年。2015.05担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至今。

  据可靠消息说,李某堂在长安时,变卖国有资产;在东坑时,当地赌博猖獗,他暗中包庇;其在横沥时,黑社会猖獗。这些年间,其私下操作,卖出了这几个镇的不少的土地,中饱私囊。其中李某堂在长安镇任职期间,将属于镇政府的国有资产,当时价值3、4个亿的长安大酒店,以1.1亿的低价买入,李某堂的老婆有35%的股份,其三弟及其他人有65%的股份。到2013年底,因为风声紧,对外宣称以0.7亿元转手卖出去了。

  李某堂为官一任,却成为一方霸主。肥了自己,苦了地方。

  这样的人,下手黑,下手狠,下手准,很对刘志庚和张某雄的胃口。

  张某雄是东莞“地下市委书记”,虽然他最高官职只是东莞市政法委书记,但他拥有的势力和实权,属于绝对的官场地头蛇,他把持东莞官场30年,左右了无数东莞官员的升迁和调离。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口风,底下多的是人鞍前马后打理差事。

  故而,李某堂这个曾经的“红”人,因为刘张二人的需要,从2008年8月,李某堂从横沥镇凋到樟木头镇任书记,就开启他为刘张二人“收购观音山”的马前卒职业生涯,也开启了他更为疯狂地揽金模式。

  也正是因为李某堂在“收购观音山”“三项工程”“2.15武装施工”等迫害观音山公园的行动中表现卓越,所以,他得以取得了升迁到市里任职的机会。

三、某堂的遗留毒害
1、身先士卒,打压民企,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2008年,金融危机年。

  这一年,10月15日,合俊集团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两工厂突然倒闭,超过6000名员工面临失业,前一天还在正常运作的工厂突然被法院查封。这成为美国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实体经济的第一庄大案。

  但是,同样在这一年,刘志庚在电视台的情妇张某主持的“张X看电影”栏目年度创收超千万元,既是栏目主持人也是制片人的张某年收入达100万元,打破了“电视台自建台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事”的纪录。

  大家都钱银吃紧的情况下,她还能创收,这种事情很反常,所以,2009年5月底该栏目彻底停播。据传,此时间段,是张某赴澳洲准备为刘志庚产子的时间段。

  养情妇要不要钱?养私生子要不要钱?当然要的。所以,时隔两年,搁浅的“收购观音山”计划在2008年重启。

  刘志庚之流迫切想要搞到一笔数目庞大的资金。他疯狂地想将观音山夺过来搞房地产开发。

  于是,李某堂在刘志庚和张某雄的安排下走到台前。

  2008年8月,李某堂被安排到到樟木头任一把手。

  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烧到了观音山公园。

  2008年9月,时隔两年,在李某堂的主导下樟木头镇政府第二次提出收购观音山公园。就这么一件事情,就可见李某堂是个精于算计、钻营谋私的“聪明人”。

  这期间还有一事,也是在这月,一位王姓男子伙同一位刘姓男子造访观音山。王某自称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表弟的人和另一位自诩为市委书记刘志庚的朋友的人刘某(为刘志庚倚重的“御用”风水、看相、算命师)到观音山公园找承包公园的企业家黄淦波。中午黄淦波请他们吃饭时,王某对黄淦波说:你们镇刚上任的李某堂书记是我的兄弟,是我帮忙安排他来此就任书记的,我可以让镇委书记李某堂安排你在观音山继续工作,但你必须一切要听他的。刘某则对黄淦波说,自己在国内政界关系深厚,并愿意帮观音山解决实际困难。

  二人联袂而来,看似是为观音山出谋划策,实则是为了到观音山摸底,为李某堂的“收购观音山”打边鼓。王姓男子说出具体督导李某堂调任情况,这也从侧面验证了李某堂乃刘张爪牙之事。

  这期间,樟木头镇政府要强行收回观音山公园,遭到观音山的拒绝。

  李某堂这个“投名状”没有做成,在领导跟前夸下的海口没能实现,着实让他脸面扫地。往后,他更是处处时时刁难观音山,想尽快把观音山搞垮。

  2008年9月28日至10月7日,第五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在观音山公园举行。之前公园提前20天书面邀请樟木头镇委书记李某堂参加健康文化节开幕式等活动,并提早将活动请示和活动方案报送镇委镇政府,之后也实时汇报有关筹备工作。9月28日开幕式当天,李某堂故意姗姗来迟,迟到半小时才到达开幕式活动现场,而众多从北京和广州等地赶来的嘉宾都在等着他到来才举行开幕式。

  当天上午开幕式完成后,黄淦波陪同李某堂等镇委镇政府的客人上山游览。李某堂当着樟木头镇副镇长蔡献军等人的面对他说,别看你请了这么多老家伙来观音山参加活动,我才是这里的老大,这些老家伙今天滚蛋后,你还得听我的。当时黄淦波等众人听得是目瞪口呆。

  当天下午5点的时候樟木头党政办给公园来电,要求派人去取一份批复件。等公园负责人拿到文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6点了。这是一份李某堂批复同意执行的批复件,批复的文件为樟木头交警大队给镇委镇政府的报告,主要内容是:为了安全原因,从国庆黄金周开始,禁止一切车辆上观音山。等公园明白过来后,镇委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早已下班,9月29日开始就是国庆黄金周假期。

  显然这是一个危险的圈套,为此公园管理层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最终经过多方努力,樟木头镇委镇政府才被迫取消封路决定。

  然而,这还没完。

  为了强压黄淦波就范,2008年年底,李某堂带着几个人到观音山公园旅游,李某堂很神秘地指着其中一位长者对黄淦波讲:“这个是中纪委的主要领导,和我是二十多年的朋友,谁敢动我;我弟弟在市纪委做领导,在东莞我怕谁?我告诉你是瞧得起你。”

  但是,不管是挑起事端,以权压人,还是言语恫吓、以势压人,李某堂都没有达到效果,于是到了2009年3月,当月16日,在没有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做任何协商的情况下,李某堂喊黄淦波到其办公室,在办公室(脱掉鞋子双脚架在茶几上)对黄淦波说,“根据市委和政府的意见,镇里打算‘收购’观音山公园,作价在1亿元左右”。

  那时观音山公园已经投资了6亿元,作价1亿元收购明显是难以接受的。于是黄淦波很客气的询问,镇里经济不充裕,有钱进行收购吗?李回答说,市财政局会拨款,不信你可以找市财政局领导问。黄淦波后来真到市财政局询问此事,市财政有钱给樟木头镇收购观音山吗?该局答复说,这是樟木头镇的事情,市财政没有讨论此事,也不会拨款。

  在遭到公园婉拒后,2009年4月16日下午4时,李某堂用樟木头镇副镇长蔡献军的电话(13602330398)给黄淦波打电话说:“根据市委领导指示,镇里已开会决定“收购”观音山公园,如果你们不从,将责令石新社区居委会到法院起诉,到时候你就一分钱也没有”。当黄淦波要求李某堂发一个书面通知时,李某堂说:“现在就是正式通知你,不需要发任何文字的通知,你想要文件,到时好告我啊!你敢不执行,一切后果自负!”。

  之后李某堂向樟木头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和一些私人企业家询问,黄淦波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鼓动大家踊跃检举揭发。李某堂还多次提问樟木头的某些公职人员,问他们怎么样才能“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旦人家稍有迟疑,他便怒目相向,恶语相对,如此明目张胆,令人胆颤心惊。

  2009年1月—3月间,在樟木头镇两套班子会议上,李某堂多次强调要强行“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扬言不要受国家法律政策的限制,如有人不服从或走漏消息,将受到撤职查办等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还在大庭广众之间公开宣扬“要搞定几个民营企业太简单了,要让它死,它就必须在三天内死掉。”

  在从外部施加压力的同时,李某堂还安排自己下属找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管委会主任等高管,要求他们辞职或故意捣乱,配合樟木头镇政府强行“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观音山也好,观音山的人也好,都让李某堂多次吃了闭门羹,于是他为了一己私利竟然直接威胁,意图通过操纵经营权来搞垮观音山。

  与此同时,在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的授意下,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即刻倾巢出洞,分别到省林业局,樟木头镇及广州地理研究所等相关部门和观音山公园的合作单位要求相关单位中止与公园的合作或支持,以方便强行收购观音山公园。

  这场由东莞市林业局牵头、各部门参与,共同给观音山设置障碍,极力想摧毁观音山的“围剿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

  李某堂为了讨好刘志庚、张某雄,也加快抢夺观音山的步划。李某堂说的“责令石新社区到法院起诉,到时则一分钱也拿不到”的话很快付诸行动了。

  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请求:解除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观音山公司于1999年11月30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及2001年9月5日签订的《协议书》;判决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返还东莞市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给石新居委会。

  在东莞,在刘志庚、张某雄等人的势力范围内,对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观音山公园则采取了直接上广东省高院上诉的动作。

  在广东省高院,刘志庚等人暂时还不能一手遮天,但仍然试图干预判决。东莞市委和樟木头镇居然多次派人到省高院,要求省高院撤销立案,或将案件批转给东莞市中院审理,都被断然拒绝。

  经过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分别于1999年11月30日、2001年9月3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协议书》为有效合同,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观音山公司均应按约定履行合同;驳回石新居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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