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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促进城北商务区产业集聚发展暂行办法征集社会意见 企业最高每年获3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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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12:2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日前获悉,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优化调整,引导企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港口镇出台《港口镇促进城北商务区产业集聚发展的暂行办法》,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每年可获30万元补贴。

港口镇划定城北商务区“四至范围”作为本次扶持范围,具体指:东至福源路以西,南至民主六街、银富路以北,西至港福路,北至胜隆西路以南。具体的扶持对象为本年度11月后,在港口镇城北商务区内租赁、购买、自持商业面积单位并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上述对象必须在港口镇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按统计要求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

为提升现代服务业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等,该专项资金将重点培育商务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如新兴金融、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研发与科技服务、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等行业和领域。

《办法》规定,对在城北商务区内注册经营的商务服务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营业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请100元/平方米/年的补贴,每个企业当年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在城北商务区内注册经营的传统服务业企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符合面积限定条件(批发零售业企业营业面积需大于1000平方米,餐饮业企业营业面积需大于500平方米的可申请100元/㎡/年的补贴,每个企业当年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在城北商务区内注册经营的服务业企业,达到上规或上限标准,并被纳入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名录库后,可申请150元/平方米/年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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