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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将腹中待产婴儿9万元预售给邻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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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8 19: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9月3日讯 (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张妍) 都说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可是武城的这名妈妈,却在孩子未出生时就把孩子“预订”出去了。近日,这个狠心的妈妈被武城警方刑事拘留。
  8月3日,武城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老城镇某村村民邹某将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卖与邻村村民李某。经调查,李某与妻子王某结婚四年,婚后一直未生育,而最近却突然向计生部门提供王某已经怀孕两个月,情况十分可疑。
  得到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开始深入调查。8月12日,民警在老城派出所及当地村干部的配合下,见到李某妻子王某,并找到一名被拐卖的刚满两个月的男婴。
  原来,李某与王某结婚后,王某一直无法生育,一家人产生了抱养他人孩子的想法。王某顶着婆家人给的压力,十分苦恼,常向自己的姐姐倾诉此事,一次偶然间,王某姐姐听说与自己同村的村民邹某自怀孕后一直不想抚养孩子,便将此事告知了妹妹王某,王某得知此事后,觉得抱养孩子之事有了一线希望。在与李某商量后,委托姐姐前去与邹某协商,而怀孕的邹某及其家人苦于不想抚养孩子,最后商定以九万元的价格从邹某手中买走该婴儿,李某还提前向邹某提供了一万元保证金。
  直至2014年6月份,邹某生育一名男婴后的当天,李某便向邹某银行账户内汇入八万元,之后来到邹某家中将该男婴抱走。
  8月14日,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员联合老城派出所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邹某在其家中抓获。
  原来,邹某未婚怀孕,又跟男朋友分手,为了不让孩子成为自己以后的累赘,所以选择把孩子卖掉。目前,邹某已被武城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而被卖男婴则暂时由李某的家人照看,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查农机
  9月1日起,庆云县工商部门对农机具市场进行检查,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本报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张俊芳 摄影报道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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